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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认证机构撤销后,认证证书不具备证明作用!

作者:点击:1039 发布时间:2022-04-07

近日,认监委官网发布公告称,3家通过通知承诺取得资质的ISO认证机构,因虚假承诺、提交虚假材料或未能继续满足认证机构资质审批条件,被撤销“认证机构批件”。

根据认监委的相关规定,被撤销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不具备证明功能”,即“认证证书无效”。

请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其他经批准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认证机构重新申请认证。

认监委关于撤销三大认证机构《认证机构批准函》的公告

2021年,自贸试验区将启动在以通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的认证机构申报线索的现场核查和专项核查中,经核实,上海冉知认证有限公司已在, 有限公司(认证机构批准文号:CNCA-R-2021-862)、艾瑞泽(上海)认证有限公司(认证机构批准文号:CNCA-R-2021-883)和中国质量华源认证服务(成都) ) 有限公司(认证机构批准文号:CNCA-R-2021-920) 3 通过通知和承诺获得 合格的认证机构有虚假承诺,提交虚假材料,或不能继续满足认证机构的资格审批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六十九条和《认证机构管理办法》三十一条的规定,现决定撤销上述三家认证机构的《认证机构批准函》。

截至目前,上海冉知认证有限公司已颁发28个认证证书,另外2个认证机构未颁发认证证书。上海冉知认证有限公司以前出具的认证证书无效。

特此公告。